关于修(制)订2023版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

发布者:本科教育教学办公室发布时间:2023-12-29浏览次数:39


各教学学院:

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,规范教学管理和标准,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,并为2024年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做好准备,根据《黄冈师范学院课程大纲管理办法》规定,课程教学大纲原则上与人才培养方案同步配套制与修订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修(制)订范围

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各专业设置的所有课程,包括理论课、实验课、实习实训、毕业设计(论文)等。

二、修(制)订要求

1.聚焦学习成效。体现OBE教育理念,根据毕业要求科学拟定课程目标,围绕课程目标科学确定课程内容和合理引导课程教学,明确让学生取得什么学习成果、如何有效帮助和保障学生取得这些学习成果、如何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以及如何持续改进课程教学,确保课程能有效支撑毕业要求和培养目标的达成。

2.重构教学内容。为确保教学内容能够有效地支撑毕业要求,需要精心选择教学内容,并按照学科知识的逻辑结构和课程目标进行重构,不能仅参考某教材而进行简单罗列,要注重各相关课程的内在联系,聚焦“四新”建设,及时吸收学科专业、行业产业发展的新进展、新成果、新技术、新标准,要根据相关学科领域的知识拓展、教育教学思想理念的改革及更新情况加以修(制)订。

3.深挖课程思政。要深入挖掘课程思政的内涵、元素和案例,不断丰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资源,创新课程思政教学方式方法,将课程思政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,增强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效果。

4.强化数智化教学。数智化赋能教育教学,推动教学方式由“以教定学”向“以学定教”转变,从单向度、程序式、预设性的教学范式向多样化、动态性、生成式的学习范式转换,不断拓宽教学深度、赋能教学体验、提高教学效果。

5.科学选用教材。优先选用近三年国家和省部级规划教材,对已有对应“马工程”教材的课程,必须选用“马工程”教材。将反映学科专业前沿的新知识、新技术、新成果的教材列为补充教材或参考文献,满足学生自主学习和研究性学习文献资料需求。

6. 适应专业特点。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均应服从人才培养方案中课程结构的整体要求,对适用于同一层次专业开设的同一门课程,教学要求相同的,可编写一个共用大纲,但要作出说明。对教学要求不同的课程,应分别修(制)订课程教学大纲。覆盖面较宽的通识教育必修课、学科基础课程的教学大纲应照顾不同专业、不同年级的要求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1.2024110日前:各学院制定课程教学大纲修(制)订工作方案(学院自行存档,无需提交)。

2.2024130日前:各学院完成课程教学大纲修(制)订、审核和审定工作。公共课程教学大纲由开课学院(部门)编写、审核后发送给专业所学院,经专业所学院审定后统一汇编

3.2024131各学院将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版提交评建办。要求按学院汇编成册,电子版命名示例:学院名称+2023 版教学大纲。

四、其他事项

1.课程教学大纲修(制)订由专业所在学院总体负责组织实施,相关专业、教研室负责具体修(制)订工作。跨学院(部门)课程在修(制)订前,专业所在学院应主动与开课学院积极沟通,提出有关要求;开课学院应认真考虑不同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,确保课程教学大纲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。

2.理论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与格式见附件,实验课程、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的内容与格式参照理论课程教学大纲修(制)订,可体现专业特点,但每个学院的格式需保持统一。

3.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汇编需按照“目录、通识教育课程、学科基础课程、教师教育课程/学科专业课程、综合实践课程”的顺序汇编,各模块课程顺序严格按照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培养计划表中课程的顺序排序。



附件:《课程教学大纲汇编》模板



教务处   质评中心

2023122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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